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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置自产农产品 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15条第1款,农 、养、林、牧、水产等行业的企业和个人,其初级农产品的增值税可以免征。农产品为《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》中所列的第一类农业产品。
一般纳税人购入 ,按照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。按9%的税率进行抵扣。一般纳税人向农户购买农产品时,其进项税额是根据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标明的价格来确定的。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,若其对外销售额的增值税为9% ,则其扣除额自然也为9% 。
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置肉 、蛋、菜等免税农产品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所有农产品(包括肉类、蛋类 、蔬菜)在流通过程中均不征收增值税。卖方和买方都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。
从其他生产者手中购置农产品。一般纳税人销售不能享受免税的农产品,以9%的税率缴纳税款;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能享受免税的农产品 ,以3%的价格缴纳税款;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征增值税的粮食和大豆,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。
一般纳税人向上述三种类型的生产企业购进的农产品,可以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的价格 ,在其销售收入中扣除9%或10% 。
增值税的免税项目有哪些?
一、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规定的免税项目。
1、农业生产者销售其自身生产的农产品给予免税,而销售对外购买的农产品则不给予免税;
2 、节育药物和工具;
3、古老的图书用具;
4、直接进行科研 、实验、教学等工作的进口仪器、器材;
5 、由外国政府、国际机构无偿提供的进口材料、设备(外国公司、外国公民除外);
6 、为残疾人提供特殊用途的产品,由其所属机构直接进口;
7、自然人将其所用之物件出售。
二、财政部 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主要免税项目 。
1、以批发、零售方式经营蔬菜的纳税人 ,不征收增值税;
2 、除大豆粉之外,其它粉状饲料制品不征收增值税;
3、对有线数字电视的基础节目维护费、农村地区的有线电视基础节目维护费免收增值税;
4 、对城镇公用用水单位征收的水税,其相应的水费,不征收增值税。
法律分析: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是11%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:
(一)纳税人销售货物、劳务、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 ,除本条第二项 、第四项、第五项另有规定外,税率为17%。
(二)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、邮政、基础电信 、建筑、不动产租赁服务,销售不动产 ,转让土地使用权,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,税率为11%:
1.粮食等农产品、食用植物油 、食用盐;
2.自来水、暖气、冷气 、热水、煤气、石油液化气 、天然气、二甲醚、沼气 、居民用煤炭制品;
3.图书、报纸、杂志、音像制品 、电子出版物;
4.饲料、化肥、农药 、农机、农膜;
5.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。
(三)纳税人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 ,除本条第一项 、第二项、第五项另有规定外,税率为6%。
(四)纳税人出口货物,税率为零;但是 ,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(五)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、无形资产,税率为零 。
税率的调整,由国务院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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